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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诉讼原告权利与义务

来源:作者:时间:2013-07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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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权 利 义 务
民事诉讼原告 1、有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。
2、有变更或放弃诉讼请求、撤回诉讼请求的权利。
3、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。
4、有申请回避的权利。
5、有进行陈述、质证和辩论的权利。
6、选择调解的权利。
7、自行和解的权利。
8、申请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权利。
9、对允许上诉的一审判决和裁定有提起上诉的权利。
10、有申请再审的权利。
11、有申请执行的权利。
12、查阅、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权利。
1、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,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利益。


2、有遵守法庭纪律秩序,服从法庭指挥的义务


3、对生效的法院的判决书、裁定书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,必须履行

 相关法律法规:
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
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若干问题的意见
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
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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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席律师

首席律师介绍 刘江,来自四川达州,现居重庆市渝中区;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;CCTV网络电视法制频道会员;美国格理集团法律团成员;百度知道、华律网、找法网、法律快车网等多家大型法律网站特邀推荐律师;达州律师网首席律师、创办人。 刘江从政...【详细介绍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