抗诉,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,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行为。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、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,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。
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,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,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。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,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。
相关法律法规: |
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|